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实体法 >> 文章正文
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编辑武汉律师 http://www.666148.com/

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20018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现予公告。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你认识毒品吗?麻果,K..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
·270份DNA的背后―――科..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12岁少女寄养敬老院,武..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
·武汉律师,最高检:因生..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